各相关学院、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按照我校基金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其他要求:
①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下午16时。各学院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所有申请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下载打印PDF版申请书最终稿(水印为“NSFC 2018”),要求: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用订书器装订,一式2份,版本号应与电子版一致。
③申请人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仔细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不要草率提交(一旦提交无法自行退回修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申请人,请向waterunderbridge@163.com发送“申请退回邮件”,邮件名称为“申请退回(学院—姓名)”。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8年1月12日前自行提交财务处审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8年2月20日16时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并关注审核意见,及时按审核意见修改。修改稿于2018年2月23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结题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
三、其他不明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 张颖 吴明阳
电 话:86390143 8639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