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7年科研工作量(学术论文、著作、学术影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201

学校各有关部门:


    从即日起对我校教职工2017年科研工作量(学术论文、著作、学术影响)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论文

1、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发表的D类以上(含D类)论文及EI检索会议论文。

2、工作量统计补报,2016年没有申报科研工作量的论文可以补报,补报论文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页面“备注1”中必须注明“2017年补报科研工作量”。

3、统计范围:

①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

②或非本校教师以外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其导师(本校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

③或本校教师在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工作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论文。

4、填报注意事项:

①论文信息由第一作者填报(学生为第一作者,论文信息由通讯作者填报),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填报,论文的所有作者务必填全,不能漏填作者。

②通讯作者及作者顺序必须与检索证明或论文登记信息一致;系统默认是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若通讯作者非第一作者注意更改。

③在读博士、博士后教师填报第一署名单位非哈尔滨理工大学论文时,要在“学校署名”栏选择“非第一单位”。

5、同一篇论文被“双检”,即期刊论文同时被SCI和EI检索,只能按一个检索级别申报。

6、根据2015年1月12日的“校内津贴科研工作量计算的相关说明”通知中第1条和第6条要求,《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Applied Mechanics and Materials》和《Key Engineering Materials》列入学校学术刊物黑名单,2017年检索的以上刊物论文一律不计算科研工作量,不用填报。

7、仅有录用通知的论文或尚未取得检索证明的SCI、EI论文,请勿填报,其不在工作量统计范围内。

8、论文填报及报送材料要求:

教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8.201.211/business/login.jsp,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一卡通号;教师按填报要求认真录入论文信息。提交论文首页(应包含题目、期刊名、作者、署名单位等信息)复印件(论文原件经科研秘书认证后返还教师本人),及SCI、EI检索证明原件,纸件按论文编号升序排列,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教职工本人对复印件的准确性负责。复印件首页上端必须本人签署:论文编号(在教师科研管理系统“论文列表”里查看)、姓名、学院。

    二、著作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出版的学术著作。

    2、只统计专著、译著,编著、教材均不统计。

    3、著作要求上交原件(科技处审核原件后移交档案馆存档)。

    三、学术影响

1、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发表论文的学术影响,被SCI检索论文的学术影响可按影响因子申报,也可按他引次数申报,但两者只可选择一个申报。若以影响因子申报,SCI影响因子以2016年为准。若以他引次数方式申报学术影响的论文,他引次数需要提供加盖检索机构公章的查询证明原件。

2、SCI检索论文的学科平均影响因子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大分区的学科影响因子为准。登陆网站https://www.fenqubiao.com/查询(校园网IP范围内),账号和密码均为:hlgkjc。

教师网上填报、纸件报送时间截止2017年12月1日,各部门科研工作负责人于12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论文和专著网上初审完毕,并将纸件及汇总表报送科技处成果科(新主楼E区1914)。

    联系人:张彦坤 86390173  13936665170

科技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关于统计2017年科研工作量(学术论文、著作、学术影响)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