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立项通知

发布者:孙崐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812

各相关学院、教师:

省社科联公布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立项名单。根据《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经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确定100项课题获准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做好课题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通知发布后,课题负责人应依照《课题申请书》有关内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课题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和计划,如有特殊原因,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课题办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和调整。

二、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资助类型(重点课题10000元/一般课题5000元/扶持课题2000元)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单位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审核。所在单位应给予课题配套经费,支持课题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课件、软件、调研报告等,课题成果在公开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明“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字样。研究报告为结题必备成果。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均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公开出版,著作有出版周期问题,允许课题负责人以完成的书稿加上出版社正式的出版合同申请结题。

四、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验收书》和成果原件及相应电子文档。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再报送课题办验收。课题办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成果进行验收评估。

五、课题完成时限为两年。课题办将于2023年9月初下发结项验收通知,2023年10月进行结题验收。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一个月向课题办报送延期申请,申请延期一般为3个月,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联 系 人:  臧欣昱      孙崐

联系电话: 86390145   86390162

附件: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拟立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