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105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工作,按照《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究”的部署,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密结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以及实际问题,以前瞻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研究指导工作实践,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实现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和推动我校强校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学校编制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原则上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从《指南》中选题申报。《指南》的条目只列出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

2.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课题负责人限一人,课题负责人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

3.今年暑假已申报哈尔滨理工大学201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的老师,可以结合本次专项研究课题进行适当修改;负责人过去已经立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的研究,尚未结题者,不允许再次申报。

三、课题管理

1.党委宣传部对课题研究全程履行管理职责。

2.课题立项后,研究人员务必按照立项的设计,做好研究工作,及时总结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对各课题组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对课题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于开展不好的项目,予以撤销。

3.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为一年,课题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结题时要撰写研究报告,并将结题的其他佐证材料(论文、著作、课件等)一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验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或课题负责人须书面报党委宣传部,经同意后方可按变更方案执行:

(1)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课题延期完成。

四、资助方式

1.研究课题分三类: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点资助课题经费为2000元。一般资助课题经费为1000元。鼓励各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匹配研究资金。

2.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电脑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所报课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课题排序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统一送交校党委宣传部(地点:西区新教学楼E区2023室)(并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电子邮箱:xuanchuanbu@hrbuts.edu.cn)。

3.课题立项实行评委会评审制度,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的论证等情况,负责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综合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

咨询电话:86390037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申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一览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4日

1、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docx

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3、申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一览表.doc